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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春拟发放消费券!
2026-02-10 20:07:25 来源:

好消息

长春市拟于2026年一季度

开展“新春消费季”消费券发放活动

长春市商务局发布公告

面向全市公开征集

消费券参与活动商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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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公开征选2026年一季度

长春市消费券活动

参与商家的公告


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提振消费、激发市场活力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,促进经济稳定增长,长春市拟于2026年一季度开展“新春消费季”消费券发放活动,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消费券参与活动商家,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 征集范围

1.实体百货、超市、家电、数码经销企业:年零售额不低于500万元,配套开展优惠让利活动。   

2.电商平台企业:经营家电、数码、服饰、百货、超市类商品的电商平台企业,年零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。能够匹配资金的优先选择;综合拉动零售额杠杆率达到15倍以上的优先选择。  

3.餐饮、住宿类企业:年营业额不低于200万元,配套开展优惠让利活动。   

4.成品油企业:年零售额不低于1亿元,配套开展优惠让利活动,能够匹配资金的优先选择。   

二、参与条件

1.依法注册登记,经营状态正常,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;   

2.具备完善的收银系统,支持消费券核销及活动数据统计;   

3.承诺配合政府活动具体要求,提供叠加优惠折扣;   

4.近两年财务状况稳健,具备承担促销让利的能力。   

三、报名方式

请有意向的企业于2026年2月8日20:00前提交以下材料:   

1.营业执照;   

2.企业简介;   

3.提交方式:电子版发送至swjcxf@126.com 或者通过工作渠道报送。 

四、注意事项

1.逾期未提交或材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;   

2.入选商家需配合平台签订合作协议,并接受活动期间监督;

3.活动解释权归长春市商务局所有。      

特此公告。


长春市商务局

2026年2月6日


来源:吉林日报

初审:林雨晴  

复审:张微微 

终审:李锐 刘晓玲